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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东部院区原地改扩建(检测基地与健康保健用房建设)项目智能化工程(重发)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东部院区原地改扩建(检测基地与健康保健用房建设)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2〕32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由市财政资金安排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浙江欣捷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佑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智能化工程的施工重新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50000万元,工程概算47905.2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43346.42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518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6750平方米,主要建设城市检测基地、健康保健中心、康复中心、老年医学病房等功能用房;地下建筑面积约25050平方米,主要用作机动停车位、人防及设备附属用房。同步完成给排水、供电、供气、绿化、道路、广场、机械停车位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成后新增床位约125张,建设地点: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南路1111号,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东部院区综合楼与辅楼之间地块。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智能化工程施工,包含智能化网络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超融合系统、LED显示系统、病房呼叫系统、医疗引导系统、会议系统、远程会议系统、智能门锁系统、物联网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电子巡更系统、背景音乐系统、数字时钟系统、一卡通系统、停车引导系统、能耗计量系统、楼宇自控系统、UPS系统、机房改造工程、五方通话预留、综合桥架等相关系统。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约16200000元。 2.3 施工总工期:与总包合同工期同步,并满足发包人的进度要求。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本项目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未编制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 3.投标人资格要求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东部院区原地改扩建(检测基地与健康保健用房建设)项目智能化工程(重发) (一)投标人: 3.1 具备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5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公告发布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5.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浙江欣捷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东部新城和济街68号城投大厦;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455号。 联系人:庄老师;杜工 联系电话:0574-8928996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佑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东裕路155号恒兴科创大厦E座10楼 联系人:李天宇、唐涛、吴强、陆柯妤、张杰、卢赞、钟波达 联系电话:0574-87072228 电子邮件:2627807881@qq.com |
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东部院区原地改扩建(检测基地与健康保健用房建设)项目智能化工程(重发)项目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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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宁波市公共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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