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河街道城市更新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06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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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宁波市公共资源

1招标条件

中河街道城市更新一期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审批[2023]21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区财政安排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中河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中河街道办事处,委托代理机构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333.19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包含鄞州区中河初中地块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鄞州区 YZ06-14-e3 地 块 ( 宸 芯 里 ) 配 套 基 础 设 施 工 程 、 鄞 州 区 YZ06-08-d6 地块(格拉美西)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宋诏桥公园改造提升工程、甬兴西路边角地及毛家河沿岸绿化提升工程、锦寓路口袋公园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公园绿化、口袋公园、沿河绿地步道、老旧公园改造提升及河坎修复等,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中河街道。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景观、绿化等施工及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1144.1535万元 。 2.3施工总工期:240日历天,其中中河初中地块须在12月之前完成。 2.4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自2019年7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造价达到本项目招标控制价60%及以上(即单项合同造价≥686.4921万元)的绿化景观工程施工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施工业绩根据以下(1)或(2)业绩证明资料确认:(1)信息平台查询结果打印页;(2)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资料、可查询该业绩情况的行政主管部门有效联系方式或公示网址共三项资料。(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项目绿化景观工程部分实际造价的,还需提供图纸、审计报告等证明资料,最终以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为准)。含绿化景观工程的项目,则需提供审计报告标明工程内容及对应造价,否则不予认可。如业绩证明资料不齐全的,不予认可。如为EPC项目,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设计、施工单位及对应的设计费、施工费。缺少上述任意一项的,该项目将不被认定为类似项目。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中若相关时间不一致的,以较早时间为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类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交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2024年6月、7月、8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网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5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6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1 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9月26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7日13时3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9月27日13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中河街道办事处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东路606号

联系人:范工

联系电话:0574-83088065

招标代理: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

联系人:许爽、唐虹波

联系电话:0574-87298539

监管部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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