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翠柏路周边街道沿线街区更新工程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04-330203-04-01-494165,建设资金来自由财政资金统筹和项目建设单位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统筹63.30%、项目建设单位自筹解决36.7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翠柏里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西门街道办事处,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珑盛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1794.97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北至永丰西路,南至中山西路,西至杭甬铁路,东至护城河,以“三横三纵”街景空间品质提升为主,三横为西湾路、体育场路、后河巷,三纵为文化路、翠柏路、卖鱼路滨水公园,建设地点:宁波市海曙区西门街道。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铺装绿化提升、围墙改造提升、标识标牌提升、照明及电气、外立面及店招提升以及给排水配套等的施工及保修期服务(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招标控制价15546279元。工程承包方式:专业承包。 2.3 施工总工期:180日历天 。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2.5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2.6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类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交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且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人名称须一致);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4.公告其他内容 / 5.监督部门名称 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西门街道办事处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西湾路137弄16号 联 系 人:杜老师 电 话:0574-87864545 代理机构:浙江珑盛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壹都文化广场2号楼702 联 系 人:俞工 电 话:0574-28855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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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柏路周边街道沿线街区更新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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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宁波市公共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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