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新周净化水厂再生水泵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宁波市新周净化水厂再生水泵房建设工程已由宁波市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为2404-330206-04-01-36317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新建再生水泵房一座及配套管网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招标控制价: 约3000万元,具体以补充为准。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3 施工计划总工期: 360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宁波市新周净化水厂再生水泵房建设工程(施工)
3.1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业绩要求:2019年7月1日至今,投标人完成过类似项目。时间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规模达到本招标项目规模60%,即24万m3/d及以上的泵站或水厂施工。
类似项目的证明资料:信息平台查询结果打印页。缺少上述内容的,该项目将不被认定为类似项目。如信息平台查询结果打印页不能体现工程竣工日期(竣工验收日期)、或工程造价(规模)、项目类型等评审因素的,投标人应视情况提供施工合同、施工图(竣工图)审计报告、竣工验收资料等作为补充,最终由评标委员会认定。(如实际完成项目的造价或规模与合同不一致时,还需提供审计报告,如项目尚未完成审计工作,以合同为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5 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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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7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9日16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2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7月31日09时30分】。
6.其他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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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堇山西路558号
联系人:李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574-2766188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世茂日湖中心1号楼15楼
联系人:刘瑜、黄兆稳
联系电话:0574-87730719
电子邮件:/
监督部门:宁波市北仑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