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大目湾润泽路、金井路、智成路道路工程-III标段润泽路(松兰大道~丽湾路)、松兰大道(润泽路~金井路)改造及润泽路沿线景观工程招标文件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3-13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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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宁波市公共资源

1招标条件

象山县大目湾润泽路、金井路、智成路道路工程-III标段润泽路(松兰大道~丽湾路)、松兰大道(润泽路~金井路)改造及润泽路沿线景观工程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02-330225-04-01-242843,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自筹100%,项目业主为宁波象山大目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象山大目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括:本项目投资估算5538.79万元,建设规模:润泽路(松兰大道~丽湾路)道路全长1296米,红线宽28米;松兰大道(润泽路~金井路)改造面积约20783平方米;润泽路南侧沿路景观工程新建面积11667m2,建设地点:大目湾深蓝科创园(松兰大道与金开路交叉口西北角。

2.1招标范围:本项目图纸范围内的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路灯工程、电力排管、海绵工程、综合通信工程、给水工程、绿化工程及路基工程等配套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的  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5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的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7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 。

4其他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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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监督部门名称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象山大目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东街道天安路1111号(自主申报)

联系人:孔利

联系电话:13606783588

招标代理: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象山县丹西街道滨海大道929号(主楼)2401-2、3室

联系人:赖欣妍

联系电话:13777958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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