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鹤浦镇杨柳坑村迁建安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2-04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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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宁波市公共资源

1招标条件

象山县鹤浦镇杨柳坑村迁建安置工程(设计)已由/批准建设,项目代码/,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业主为象山县第五海洋渔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象山县第五海洋渔业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信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估算建安费8741万元。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筑总用地面积40042.6㎡,总建筑面积约29260㎡,住宅建筑面积约26300㎡,住宅户数133户。 建设地点:位于象山县鹤浦镇杨柳坑村,东临鹤仪路,西临鹤寿路,北临万寿路,南侧为规划用地拟建安置住宅小区。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和现场指导、配合与监督工作(包括全部设计文件的汇总);上述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各设计阶段的总平面(规划)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电气、暖通、建筑智能化、泛光照明设计、消防、综合管线设计、配套道路、配套管网、景观绿化设计、建筑节能设计等,上述所有设计内容包含涉及到的所有设备在采购和安装施工阶段的深化设计及技术要求等技术文件(各专项分包设计单位须经业主方认可)。 2.3服务期限:设计周期11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按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国家规定的编制深度,确保通过各部门审批。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主设计师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三)其他 3.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的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5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2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2日09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3月08日09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第五海洋渔业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鹤浦镇

联系人:娄勇豪

联系电话:15869573566

招标代理:宁波信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来薰路478号二楼

联系人:吴程瑶

联系电话:13566501341

监管部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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