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医学部(本部基地)综合大楼项目实验室、动物中心专项配套服务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宁波大学医学部(本部基地)综合大楼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3〕75号、甬发改审批〔2023〕13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由市财政资金安排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大学,招标人为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 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验室、动物中心专项配套服务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
Ⅰ标段:宁波大学医学部(本部基地)综合大楼项目3#实验动物中心的精装修工程、强电工程、给排水工程、空调及通风工程、智能化工程、软水工程、实验室动物自动饮水工程、供气工程、工艺设备等的施工专业承包。
Ⅱ标段:宁波大学医学部(本部基地)综合大楼项目4#科研实验楼的精装修工程、强电工程、给排水工程、纯水工程、空调及通风工程、智能化工程、实验室供气及真空系统工程、污水一体化工程等的施工专业承包。
Ⅲ标段:宁波大学医学部(本部基地)综合大楼项目2#教学实验楼的精装修工程、强电工程、给排水工程、纯水工程、空调及通风工程、智能化工程、解剖学环境配置工程等的施工专业承包。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Ⅰ标段:97241028元;Ⅱ标段:57655259元;Ⅲ标段:57973545元。
2.3 施工总工期:Ⅰ标段450日历天,且满足总包单位进度要求;Ⅱ标段450日历天,且满足总包单位进度要求;Ⅲ标段450日历天,且满足总包单位进度要求。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本项目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未编制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宁波大学医学部(本部基地)综合大楼项目实验室、动物中心专项配套服务工程(施工)Ⅰ标段
3.1 同时具备①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③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自2019年7月1日(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达到58344616.8元的公共建筑净化工程施工业绩。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③拟派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成员中具备上述3.2条款类似业绩的一方负责委派。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6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宁波大学医学部(本部基地)综合大楼项目实验室、动物中心专项配套服务工程(施工)Ⅱ标段
3.1 同时具备①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③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自2019年7月1日(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完成过 单个合同金额达到34593155.4元的公共建筑净化工程施工业绩。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3 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③拟派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成员中具备上述3.2条款类似业绩的一方负责委派。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6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宁波大学医学部(本部基地)综合大楼项目实验室、动物中心专项配套服务工程(施工)Ⅲ标段
3.1 同时具备①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③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自2019年7月1日(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完成过 单个合同金额达到34784127元的公共建筑净化工程施工业绩。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③拟派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成员中具备上述3.2条款类似业绩的一方负责委派。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6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11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2月25日14时00分】。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东部新城和济街68号城投大厦
联系人:鲁工
联系电话:0574-8928996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大厦18楼
联系人:李薇、王赫男、范少亮、林虎、朱雪洋、范琦
联系电话:13626825755
电子邮件:/
监督部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