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区ZH06-03-04-02地块天然大理石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镇海区ZH06-03-04-02地块天然大理石采购项目已由镇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镇海区ZH06-03-04-02地块,项目批准文号:2210-330211-04-01-465433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兴庄置业有限公司、中亿建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兴庄置业有限公司;中亿建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永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16328 万元,建设规模: 总用地面积1689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7561.4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7023平方米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庄市街道,芳辰路南侧、兆龙路西侧。 2.2招标范围: 全户型户内(含180A户型、180B户型、180C户型、155户型、155反户型、140户型、115户型、100户型)和室内公区装修(一楼大厅)所需的天然大理石采购 。招标控制价 4803402 元。 2.3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货期:分批次交货,每批次接招标人供货通知后15天内完成交货,具体工期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进度,且满足项目业主要求。质量要求: 供产品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满足招标人样板房样品的要求 。 2.4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镇海区ZH06-03-04-02地块天然大理石采购项目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具备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经营范围含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或石材加工或石材销售或建筑材料销售等内容,是投标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公告发布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5.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波兴庄置业有限公司;中亿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中官西路777号科创大厦2楼 联系人:王钟青 联系电话:0574-8637827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永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22楼 联系人:宋释科 、柴甬凯 联系电话:0574-86660257 电子邮件:/ |
镇海区ZH06-03-04-02地块天然大理石采购项目项目预公示
发布日期:2024-12-13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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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宁波市公共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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