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华清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工业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第一阶段)施工项目预公示
发布日期:2024-11-25 14:5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宁波市公共资源

宁波华清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工业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第一阶段)施工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宁波华清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工业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第一阶段)已由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局以甬石化区产业局〔2024〕24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华清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宁波华清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投资估算总额为38458.8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28919.12万元。建设规模:工程设计处理规模1.5万吨/日,本阶段建成后,与现状运行一期的合计总处理规模达4.5万吨/日。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宁波华清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工业污水处理厂内,本阶段用地面积约21.91亩。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新建事故调节池、混凝反应沉淀池、水解酸化池、二沉池、终沉池、脱氮滤池、曝气生物滤池、粉炭微沙高效沉淀池、除臭滤池及相关配套提升泵站等构建筑物及相关配套设备、自控等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270000000元 。2.3施工总工期:720日历天。2.4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确保“甬江建设杯”,争创“钱江杯”。2.5安全要求:合格,并达到宁波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宁波华清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工业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第一阶段)施工

(一)投标人: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三)其他:3.4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3.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公告发布的媒介

/

5.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华清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河路88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377713225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姚隘路796号东城国际5楼

联系人:任倩、王效东、王亨朗、金星星、宋洪梁、杨序海、李麒辉

联系电话:18358281797

电子邮件:/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