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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至慈溪市域(郊)铁路工程110kV牵引电力合建变电所施工监理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宁波至慈溪市域(郊)铁路工程110kV牵引电力合建变电所施工监理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波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以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项目批准文号:甬发改审批【2022】41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十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十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2.2建设规模:慈溪牵引电力合建变电所110kV线路工程,范围包括110kV慈溪变至220kV水云变,线路长度约11.5公里;110kV慈溪变至220kV丰谭变,线路长度约14.3公里。 龙山牵引电力合建变电所110kV线路工程,范围包括110kV龙山变至220kV淞浦变,线路长度约5.7公里;110kV龙山变至220kV达蓬变,线路长度约4.9公里。 2.3项目估价:本标段约450万元。 2.4招标范围:宁波至慈溪市域(郊)铁路工程慈溪、龙山110kV牵引电力合建变电所施工的全过程监理与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相关监理服务。 具体详见《委托人要求》。 2.5计划施工时段和监理服务期限: (1)计划施工时段: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3月31日;施工工期为436天。 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工期。 (2)监理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缺陷责任期满,包含前期调查阶段、计划施工时段、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提供监理服务(缺陷责任期从各主变电所投入运行之日起计算,期限各为2年)。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技术规范,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2.7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宁波至慈溪市域(郊)铁路工程110kV牵引电力合建变电所施工监理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电力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 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包括全过程咨询项目中的监理负责人)。 3.4其他要求:/。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公告发布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5.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波市十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青莲路528号(原宁穿路3399号) 联系人:张洁莹、柯宁 联系电话:0574-8388848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星海南路8号涌金大厦1012室(轨道交通项目部) 联系人:王锦、王宇、屠世侠 联系电话:0574-88353561 电子邮件:/ |
宁波至慈溪市域(郊)铁路工程110kV牵引电力合建变电所施工监理项目预公示
发布日期:2024-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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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宁波市公共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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