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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北部综合保供基地区块配套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宁波北部综合保供基地区块配套水利工程(施工)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同意宁波北部综合保供基地区块配套水利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项目批准文号:北区发改基〔2024〕307 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宁波市农商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 2.2建设规模:(1)河道:三联河整治长度约 1.38km,面宽 14.5~38.7m,河底高程-1.37m;卢家河整治长度约 0.24km,面宽10~14.5m,河底高程-1.37m。(2)泵站及水闸:新建双门头闸站 1 座,泵站排涝规模 2.m³/s,配套新建防洪闸,闸宽 6m。(3)河道清淤、回填:主要为宁波北部综合保供基地用地红线范围内芦家河、老三联河,芦家河清淤面积约6422㎡,三联河清淤面积约 3535㎡。(4)三联河配套景观绿化工程,绿化面积约 12000㎡。(5)本工程为防洪治涝工程,主要保护江北区的慈城镇片区,面积约 1.23km²,约合 1845亩,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别划分及洪水标准》,本次工程等别V等,工程规模为小(2)型。 2.3招标范围:宁波北部综合保供基地区块配套水利工程施工图纸内的河道整治、新建泵站及水闸、河道清淤、回填及配套景观绿化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建安工程费:约8000万元;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 2.5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6安全要求:合格。 2.7标段: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宁波北部综合保供基地区块配套水利工程(施工)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②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第3.1项的规定; ③ 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可由任一组成单位委派。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公告发布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5.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解放路8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52761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4楼 联系人:何丁华、赵丽芸、彭秀雅、孔佳钰、张燕平、许丹 联系电话:0574-87939871 电子邮件:/ |
宁波北部综合保供基地区块配套水利工程(施工)项目预公示
发布日期:202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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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宁波市公共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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