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仓岙水库提升改造工程Ⅰ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象山县仓岙水库提升改造工程Ⅰ标段 已由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甬发改审批【2024】167号文件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有资金及补助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法人)单位为 象山县原水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象山县原水有限公司 ,项目代建单位为象山县水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中型水库,工程等别为Ⅲ等,大坝、溢洪道、泄洪兼输水隧洞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设计洪水标准为100年,校核洪水标准为2000年。桥梁设计安全等级为二级,桥梁结构设计基准期100年。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 6178 万元。
2.3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4682.5403 万元。
2.4本标段招标范围为:图纸范围内的新建大坝混凝土防渗墙(深度为65.2m)、重建坝顶、溢洪道提升改造、泄洪兼输水隧洞进水口排架修复、管理房、发电机房及门卫房维修及其他零星改造工程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计划工期:18个月。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象山县仓岙水库提升改造工程Ⅰ标段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3日17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2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2月13日09时30分】。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原水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育才路176号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574-8952685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龙泽名园148号
联系人:盛素素
联系电话:14758028472
电子邮件:/
监督部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