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窦山周边村整治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雪窦山周边村整治项目已由宁波市奉化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奉发改溪投【2024】12 号、项目代码2408-330213-04-01-813280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奉化区溪口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奉化区溪口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建筑立面改造工程等施工及保修期服务(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790.3145万元 。
2.3 施工总工期:90 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雪窦山周边村整治项目施工
(一)投标人:
3.1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条件或由(1)(2)资质组成的联合体: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负责拟派项目负责人。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1 家。
3.3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所有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 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5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0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16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2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2月05日09时00分】。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奉化区溪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溪口镇中山路8号
联系人:汪先生
联系电话:0574-8885902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奉化区聚晖路188号
联系人:殷云云、杨桂兰、王旭珠
联系电话:15258289015
电子邮件:/
监督部门: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