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北部综合保供基地区块配套水利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23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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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宁波市公共资源

【宁波北部综合保供基地区块配套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北部综合保供基地区块配套水利工程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会以2410-330205-04-01-454581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估算投资约11293万元,其中总建安费约7405万元,具体以初步设计批复的设计概算为准。
建设规模:本项目水利设计主要建筑物规模如下:河道:三联河整治长度约1.38km,面宽14.5~38.7m,河底高程-1.37m;卢家河整治长度约0.24km,面宽10~14.5m,河底高程-1.37m。泵站及水闸:本工程新建双头门闸站1座,泵站排涝规模2.0m³/s,配套新建防洪闸,闸宽6m。河道清淤、回填:主要为宁波北部综合保供基地用地红线范围内芦家河、老三联河,芦家河清淤面积约6422㎡,三联河清淤面积约3535㎡。三联河配套景观绿化工程,绿化面积约12000㎡(注:本工程涉及的交通专项工程(包括:高速公路保护工程、高速公路监测、高速公路安全评价、新建桥梁等)不含在本次勘察设计招标范围内,招标人另行考虑。)。建设地点:宁波市江北区。
2.2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相应阶段的地质勘察(含物探、测量)及按规范要求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其它服务。
2.3服务期限:勘察设计合同签订且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1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送审稿,初步设计批复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至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勘察、物探测量等工作进度须满足项目报批要求,上述时间均不含审查批复时间。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勘察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和规定,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的勘察设计深度,所有勘察设计必须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及达到招标人要求的勘察设计深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宁波北部综合保供基地区块配套水利工程(勘察设计)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③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3.3拟派项目负责人(主设计师)应持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3.4拟派勘察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2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9日16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2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1月13日13时30分】。

6.公告发布的媒介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解放路8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52761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新义路218号上江邑5楼

联系人:陆轩宇、孙洁、刘瑜

联系电话:0574-87730719

电子邮件:/

监督部门: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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