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二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二期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4〕144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工程规模:本项目拟在已建大榭港区集装箱码头基础上向东顺延新建300米码头平台,并对已建 1#泊位(330m)进行加固改造,将1#泊位改扩建为1个20万吨级集装箱泊位(630m),年设计通过能力约170万TEU,新建内容净增92万TEU,同时配套建设相关辅助设施。
2.3项目总投资:98664万元。
2.4工程量清单预算价:以补遗书形式公布。
2.5招标范围:新建1座20万吨级集装箱码头,对已建1#泊位(330m)按靠泊20万吨级集装箱船进行加固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根据工程清单、图纸内容后续调整)
2.6计划施工工期:540日历天。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二期工程(施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1日09时45分】(北京时间,下同)。
4.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5日16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1月11日09时45分】。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D港区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74-8671976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舒波路9号嘉恒广场B座10楼
联系人:李丹亚、杨诗雨、丁雅文、鲍亦蕾、徐伟波
联系电话:0574-87727358
电子邮件:/
监督部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