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02省道沿海南线象山港路至滨海大道段改建工程-绿化景观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S202省道沿海南线象山港路至滨海大道段改建工程-绿化景观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2】30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除申请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地方政府专项债及企业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象山交通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象山交通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招标范围:S202省道沿海南线象山港路至滨海大道段改建工程范围内的绿化、景观等工程施工。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2945.6807万元。工程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 。
2.3施工总工期: 450 日历天。
2.4质量要求: 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 合格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S202省道沿海南线象山港路至滨海大道段改建工程-绿化景观工程
3.1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2018年7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达到1767.4084万元及以上的绿化景观工程施工,完成时间以工程交(竣)工日期或交(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施工业绩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交(竣)工验收资料、可查询该业绩情况的行政主管部门有效联系方式或公示网址等证明资料。(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项目景观绿化实际造价或规模或项目内容的,还需提供终纸或审计报告等证明资料,最终以资格审查委员会讨论决定为准)。如业绩证明资料不齐全的,不予认可。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5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4.1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的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为入围11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5.2 潜在投标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6.3 逾期完成上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象山交通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象山港路 1199 号 18 楼
联 系 人:王巍
联 系 电 话:0574-59188082
电 子 邮 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丹城靖南大街294-2号4楼
联 系 人:潘兴潽、黄俊、周吴山
联 系 电 话:13685812882
电 子 邮 件:118120933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