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象山经济开发区(西周循环工业园)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工程——园区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宁波象山经济开发区(西周循环工业园)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工程——园区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象发改审批[2023]11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财政性资金及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宏儒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宏儒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5756.32 万元。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122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278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象山县西周镇。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及附属工程等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及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建安工程造价:3040.2160万元。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3施工总工期:42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5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4. 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于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pm.zwb.ningbo.gov.cn:8060/suite/login,下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品茗网上交易系统(下同)自行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前在宁波市统一主体库(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fmweb/register)完成企业注册及电子交易平台专用数字证书(CA证书)和电子印章办理,登录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具体操作手册详见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service服务指南。。
5.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
5.3 交易平台收取100元/项目/家次的系统使用费。
5.4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zj.gov.cn)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V2.0上发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开标,所有投标文件均采用电子格式,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前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V2.0的品茗网上交易系统。
6.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备注:投标人可在系统上自行下载已上传的加密投标文件,并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及读取,来确认投标文件是否上传完整)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宏儒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西周镇振瀛路4号
联系人:仇奔
联系方式:0574-65831331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8号涌金大厦6楼
联系人:郑梦燕、余晨晨、屠世侠
电话:0574-87375708
传真:0574-89077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