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至慈溪、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甲供材料(桥梁支座、阻尼器)供应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9-14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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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宁波市公共资源

【宁波至慈溪、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甲供材料(桥梁支座、阻尼器)供应】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宁波至慈溪、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甲供材料(桥梁支座、阻尼器)供应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波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以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项目批准文号:甬发改审批{2022}402号、甬发改审批{2022}41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十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宁波市十二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十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宁波市十二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2.2 工程规模:
 宁波至慈溪市域(郊)铁路工程起于江北区孔浦站,经镇海城区、九龙湖、龙山、掌起、观海卫、慈溪城区,终至慈溪高铁站(与通苏嘉甬高铁站换乘)。线路全长约64千米,其中高架线长约39.4千米;隧道段长约23.5千米,其中山岭隧道约1.5千米、地下隧道约22.0千米;U型槽过渡段长约1.1千米。
    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起于鄞州区小洋江站,经云龙、横溪、塘溪、咸祥后于甬莞高速象山港大桥东侧50米(两桥梁边净距)并行跨海,进入象山境内后经贤庠、大徐、象山城区,终至大目湾站。线路全长约61.45千米,其中高架线长31.35千米(含跨海段6.2千米);路基段长度0.91千米;隧道段28.32千米,其中山岭隧道22.42千米、地下隧道5.9千米;U型槽过渡段0.87千米。
2.3 招标范围:
01标段:用于宁波至慈溪市域(郊)铁路工程【森林公园明挖区间U型槽终点~跨沈海高速连续梁桥(含),起止里程编号为DK10+049.034~DK27+107.681】施工的支座及配套材料供应,数量暂定1700个。
02标段:用于宁波至慈溪市域(郊)铁路工程【跨沈海高速连续梁桥(不含)~九龙大道公铁共建段起点(不含分界墩),起止里程编号为DK27+107.681~DK46+430.700】施工的支座及配套材料供应,数量暂定2348个。
03标段:用于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云龙明挖区间U型槽终点~外蔡村隧道出洞口,含云龙车辆段出入段线高架,起止里程编号为DK2+036.600~DK28+687.740)施工的支座及配套材料供应,数量暂定1520个。
04标段:用于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外蔡村隧道出洞口~大目湾线路终点,含南部新城停车场出入场线高架,起止里程编号为DK28+687.740~DK61+467.965)施工的支座及配套材料供应,数量暂定1645个。
05标段:用于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象山港跨海大桥主桥)施工的主梁阻尼器供应,数量暂定8个。
具体详见供货要求及分项报价表,以上数量最终以实际工程使用量为准。
2.4交货期: 30个月。计划开始交货日期:2023年10月30日,每批次合同材料具体交付时间和地点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供货要求》规定。
2.6标段划分:5个,01标段:招标估算价为2192万元;02标段:招标估算价为2644万元;03标段:招标估算价为2266万元;04标段:招标估算价为2966万元;05标段:招标估算价为200万元。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5个标段投标,其中,01标、02标、03标、04标段只允许中标1个标段,其他标段不限制中标。选择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单位,技术及资信标书、商务标书应分别按标段编制并在封面上注明标段名称,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人员可为同一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01标段

具备与本招标项目相应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2标段

具备与本招标项目相应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3标段

具备与本招标项目相应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4标段

具备与本招标项目相应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5标段

具备与本招标项目相应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09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9日12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2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0月07日09时30分】。

6.其他公告内容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十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宁波市十二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青莲路528号(原宁穿路3399号)

联系人:柯宁

联系电话:0574-8388848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邱隘民营工业区浦港路66号

联系人:章柯、谢笑笑、倪红娟、张硕

联系电话:15024491660

电子邮件:102777311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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