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02嘉善至象山公路象山乌岩港大桥及接线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S202嘉善至象山公路象山乌岩港大桥及接线工程勘察设计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波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 S202 嘉善至象山公路象山乌岩港大桥及接线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项目批准文号:甬发改审批〔2022〕169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上级补助20%,自筹80%,项目业主为宁波象山交通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象山交通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项目路线全长约10.7公里,特大桥1772m/1座,主桥布置78+160+180+160+78预应力混凝土连续刚构,中小桥458.56m/14座。采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二级公路设计标准,设计速度60 km/h,路基标准宽度13.5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包括路线、路基、路面、桥涵、综合管线、交叉、环境保护及绿化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的工程勘察(初勘、详勘)、测量、初步设计(设计深度达到施工图深度)、施工图设计(含专项设计和二次深化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含工程量清单)和后续服务等全部工作。若本项目的建设管理模式发生变化,需采用EPC或其他模式,发包人将与设计人签订补充合同,明确设计人不再实施本项目施工图阶段的设计工作,发包人将根据设计人完成的工作量及合同约定支付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费用。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270日历天。
质量要求:按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国家规定的编制深度,确保通过各部门审批。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S202嘉善至象山公路象山乌岩港大桥及接线工程勘察设计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设计任务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工程设计企业。]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牵头人应具有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特大桥梁)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并负责委派拟任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于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前需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办理。
4.3电子平台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8日10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2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0月10日10时00分】。
6.其他公告内容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象山交通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港路1199号18楼
联系人:韩工
联系电话:0574-5918809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象山县天安路天力大厦12楼
联系人:史军挺、徐新宇、贺意波、邹芳敏
联系电话:13429373850
电子邮件:67597208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