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资交管办〔2023〕2号
关于印发《2023年度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行政裁量权基准清单》《2023年度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免罚清单》《2023年度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轻罚清单》的通知
各区(县、市)、开发区(园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
为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与贯彻落实省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精神,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省级部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我办制定了《2023年度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行政裁量权基准清单》《2023年度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免罚清单》《2023年度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轻罚清单》,并动态增补,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2023年度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行政裁量权基准清单
2.2023年度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免罚清单
3.2023年度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轻罚清单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23年6月30日
附件:甬资交管办20232号关于印发《2023年度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行政裁量权基准清单》《2023年度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涉企轻罚免罚清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