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奉化区城镇建设档案室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工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3-06-01 14:2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项目编号: FHZFCG(2023)071D 项目名称: N
交易地区: 奉化区 流程节点: 中标公告
采购类型: 服务类 采购方式: 其他
公告截止时间: 2023-06-02 23:59:59 公示期限: 2023-06-02 23:59:59
采购组织类型: 附件:
正文内容:


一、项目编号:FHZFCG(2023)071D

二、项目名称:宁波市奉化区城镇建设档案室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工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投标报价(人民币):343000(元)北京八九数码科技有限公司马连洼北路9号院东侧东居兴业写字楼135室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宁波市奉化区城镇建设档案室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工采购项目宁波市奉化区城镇建设档案室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工采购项目档案数字化建设包括档案登记和前整理、破损档案修裱、纠偏档案更换卷盒、档案扫描、影像处理、格式转换、目录建库及著录、数据备份、文件挂接、项目质检等,所加工成果数据符合宁波市建设数据要求。中标单位须提供从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的免费质保期服务,并且在质保期内中标单位需保证存储数据的安全和完整。无论在质保期内还是质保期满后,服务商负责对其实施的项目提供24小时不间断技术支持服务,提供电话、电子邮件、现场多种方式技术支持服务,全方位响应需求。能在一个工作日内答复,并最迟在第2个工作日内排除错误,2个工作日内不能解决的,必须采取临时应急等必须采取临时应急等措施,以保证采购人正常使用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7年9月30日本招标文件所提出的技术标准是基本的技术标准和使用功能,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标准,供应商应提供满足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的产品及相应服务。
本技术标准如与供应商所执行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傅爱红,陈加桢,陈俭,钱俊,卓皓(采购人代表)

、开标情况

标项1

、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北京八九数码科技有限公司69.570.566.066.571.568.815.4584.25
1申江万国数据信息股份有限公司74.071.067.067.072.570.311.5781.87
1上饶市文成档案信息服务有限公司54.059.054.556.058.056.320.076.3
1浙江星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63.066.062.065.068.064.811.1475.94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招标公司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服务招标费率标准收取中标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5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奉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奉化区岳林街道义门路62号人防大厦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垚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294311

质疑联系人:孙益

质疑联系方式:159578931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斗门路136号艾盛环球中心(润合大厦)七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应裕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258385099

质疑联系人:邹玉浪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51399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奉化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5号1015办公室

传 真:

联系人:邓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85326







附件信息: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