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水镇3号集中居住地块工程施工澄清修改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08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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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宁波市公共资源
创建时间: 2023-12-08 13:47:51 项目唯一标识: A3302030230022140001
项目名称: 章水镇3号集中居住地块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 A3302030230022140001
标段名称: 0 标段号: *
交易地区: 海曙区 项目类型: 房屋建筑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期限: 2099-01-01 00:00:00
公告截止时间: 2099-01-01 00:00:00 项目流程节点: 补充公告(澄清或修改公告)
附件: 代理机构: *
交易甲方: 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人民政府
正文内容:

章水镇3号集中居住地块工程施工澄清修改公告(一)

 

招标编号:A3302030230022140001

 

各投标人

   现发布章水镇3号集中居住地块工程施工的澄清修改公告(一),具体如下:

一、招标文件修改

1、招标公告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工程、安装工程(消防水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消防电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化工程、室外给水工程、室外浇灌水工程、室外消防水工程、室外电气工程、景观电气工程)、附属工程(室外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海绵城市、绿化工程、景观工程、围墙、标识标牌)、电梯等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现修改为:“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工程、安装工程(消防水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消防电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化工程、室外浇灌水工程、室外消防水工程、室外消防水工程、室外电气工程、景观电气工程)、附属工程(室外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海绵城市、绿化工程、景观工程、围墙、标识标牌)、电梯等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招标公告招标控制价“108462863元”现修改为:105958698元

3招标文件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 10846.2863元。其中暂估价、暂列金额为  576.4965(含税) 元,暂估价、暂列金额占招标控制价比例为  4.84   %,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外的其他不可竞争费为 1.9627含税  现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 10595.8698元。其中暂估价、暂列金额为  576.4965(含税) 元,暂估价、暂列金额占招标控制价比例为  5.44   %,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外的其他不可竞争费为 0  

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附表.商务标评审表中投标报价为:“其中,最高投标限价为 108462863 元,不可竞争费(含暂估价、暂列金及其他不可竞争费)合计 5271593 ”,现修改为“其中,最高投标限价为 105958698 元,不可竞争费(含暂估价、暂列金及其他不可竞争费)合计 5764965 ”。

5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附表.商务标评审表中投标报价区间为:“本招标文件设置投标报价区间,投标报价区间为招标控制价基础上浮动-7%至-10%,即投标合理报98143736 元至 101239474 元(含该范围上下限本数);(投标报价区间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到个位数)”,现修改为“本招标文件设置投标报价区间,投标报价区间为招标控制价基础上浮动-7%至-10%,即投标合理报95939325元至 98945136 元(含该范围上下限本数);(投标报价区间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到个位数)”。

6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附表.商务标评审表 评标基准价计算 招标人意向投标评审价A为:

对应球号

招标人意向投标评审价 A

1

92872143

2

93181716.8

3

93491290.6

4

93800864.4

5

94110438.2

6

94420012

7

94729585.8

8

95039159.6

9

95348733.4

10

95658307.2

11

95967881

”,现修改为

对应球号

招标人意向投标评审价 A

1

90174360

2

90474941.1

3

90775522.2

4

91076103.3

5

91376684.4

6

91677265.5

7

91977846.6

8

92278427.7

9

92579008.8

10

92879589.9

11

93180171

”。

7、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附表.商务标评审表 投标报价偏差扣分1 个投标报价偏离单位1个投标报价偏离单位=(评标基准价组合范围区间上限-评标基准价组合范围区间下限)/10= 309573.8 ”,修改为:1个投标报价偏离单位=(评标基准价组合范围区间上限-评标基准价组合范围区间下限)/10= 300581.1 ”。

8、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附表.资信标评审表中投标人的类似项目经验

投标人的类似项目经验

 2018  7 1日至今投标人完成过类似项目时间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类似项目指  房屋建筑工程  

本项得分不累计,按就高原则计取。如未达到招标项目相应规模60%,本项得  0 分。

单项工程规模达到本招标项目工程造价100%(即 108462863 元)及以上的,得3

单项工程规模达到本招标项目工程造价80%(即86770290)及以上的,得 2

单项工程规模达到本招标项目工程造价60%(即65077718)及以上的,得1分。

”,修改为:

投标人的类似项目经验

 2018  7 1日至今投标人完成过类似项目时间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类似项目指  房屋建筑工程  

本项得分不累计,按就高原则计取。如未达到招标项目相应规模60%,本项得  0 分。

单项工程规模达到本招标项目工程造价100%(即 105958698 元)及以上的,得3

单项工程规模达到本招标项目工程造价80%(即84766958.4)及以上的,得 2

单项工程规模达到本招标项目工程造价60%(即63575218.8)及以上的,得1分。

9、招标文件第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0.4.1.1 关于变更单价的约定(8)计价依据、规则7、取费依据“①土建工程、围墙工程企业管理费、利润费率按房屋建筑及构筑物工程中值计取,安装工程(消防水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消防电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化工程、室外给水工程、室外浇灌水工程、室外消防水工程、室外电气工程、景观电气工程)企业管理费、利润费率按水、电、暖通、消防、智能、自控及通信安装工程中值计取;室外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海绵城市工程企业管理费及利润按道路、排水、河道护岸、水处理构筑物及城市综合管廊、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中值计取;绿化工程、景观工程企业管理费及利润按园林绿化及景观工程中值计取;”,修改为:“①土建工程、围墙工程企业管理费、利润费率按房屋建筑及构筑物工程中值计取,安装工程(消防水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消防电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化工程、室外浇灌水工程、室外消防水工程、室外电气工程、景观电气工程)企业管理费、利润费率按水、电、暖通、消防、智能、自控及通信安装工程中值计取;室外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海绵城市工程企业管理费及利润按道路、排水、河道护岸、水处理构筑物及城市综合管廊、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中值计取;绿化工程、景观工程企业管理费及利润按园林绿化及景观工程中值计取;”。

 

10、原招标工程量清单和编制说明作废,现上传最新招标工程量清单和编制说明,以最新上传的为准

本澄清修改公告(一)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余按原招标文件内容执行。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因未及时浏览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3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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