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S202嘉象线象山蜊门港大桥维修加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14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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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宁波市公共资源

【象山县S202嘉象线象山蜊门港大桥维修加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象山县S202嘉象线象山蜊门港大桥维修加固工程(施工)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象山县S202嘉象线象山蜊门港大桥维修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项目批准文号:象发改审批[2023] 166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上级补助解决100%,项目业主为象山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招标人为象山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象山县石三线,涉及鹤浦镇、高塘岛乡2个乡镇
2.2建设规模:桥长219米,桥宽9.8米,主孔跨度15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维修加固桥面及结构,更换交安设施等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
2.3工程量清单预算: 496.9660 万元。
2.4计划工期:24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年。
2.5招标范围:象山县S202嘉象线象山蜊门港大桥维修加固工程图纸范围内的维修加固桥面及结构,更换交安设施等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等。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象山县S202嘉象线象山蜊门港大桥维修加固工程(施工)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①或②资质:
    ①有效的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一类资质;
    ②具备有效的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桥梁养护甲级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1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1日17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2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1月04日09时30分】。

6.其他公告内容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丹河路879号

联系人:黄建波

联系电话:1386783099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江南路1108号皇冠大厦17楼

联系人:何政毅

联系电话:13685869771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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