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江中学艺术教育中心项目(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09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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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宁波市公共资源

【宁波市鄞江中学艺术教育中心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宁波市鄞江中学艺术教育中心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3〕17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市财政资金解决,招标人为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项目总投资约12548万元,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约9700万元。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5658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523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1587平方米,主要用作美术特长班教学用房、艺术研讨中心业务用房等;地下建筑面积约 3643 平方米,主要用作地下停车场等。同时配套建设道路、绿化、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等附属设施。建设地点:宁波市海曙区鄞城大道西段5000弄228号,宁波市鄞江中学原学生勤工俭学基地(校办厂)。
2.2招标范围:宁波市鄞江中学艺术教育中心项目施工全过程和缺陷责任期间的监理工作。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
2.4质量要求:同施工质量要求。
2.5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安全要求。
2.6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
2.7本项目共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宁波市鄞江中学艺术教育中心项目(监理)

(一)投标人: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3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中的项目负责人或监理专项咨询负责人)。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于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9日16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2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1月30日09时30分】。

6.其他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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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东部新城和济街68号城投大厦

联系人:毛工

联系电话:0574-8928999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4楼

联系人:彭秀雅、许丹、将森佳、孔佳钰

联系电话:0574-87939871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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