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综合科研大楼原地改扩建项目配电箱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27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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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宁波市公共资源

【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综合科研大楼原地改扩建项目配电箱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综合科研大楼原地改扩建项目配电箱采购及相关服务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综合科研大楼原地改扩建项目配电箱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批准文号:甬发改审批【2020】9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其他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招标人为宁波建工建乐工程有限公司;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70945.33万元,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985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6197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6525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兴宁路57号,现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内。东至彩虹南路,西至王隘支路,南至在建医疗综合大楼,北至医院3号楼。
2.2招标范围:配电箱的供货、运输、装卸、指导安装调试(箱体二次安装)、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及质保期内保修服务等。
招标控制价:386万元。
2.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项目现场。
交货期:分批次交货,每批次接招标人供货通知后30天内完成交货,具体工期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进度,且满足建设单位要求。
2.4质量要求:所供产品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并配合总包单位完成创杯创优工作。
2.5质保期:24个月,时间自项目验收合格,投入使用之日起计。
2.6标段划分: 1 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综合科研大楼原地改扩建项目配电箱采购及相关服务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配电箱制造商或代理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6日16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2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2月21日09时30分】。

6.其他公告内容

6.1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内容
6.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暨电子监察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6.1.2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6.1.3电子交易平台运行费100元,售后不退。
6.2投标文件递交的其他内容
6.2.1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暨电子监察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6.2.2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3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建工建乐工程有限公司;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宁波大学附属李惠利医院)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白沙路229号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1350574819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中山西路77号鼓楼大厦西五楼

联系人:胡佳东、唐洋、徐佳珍

联系电话:0574-87304840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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