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象山县塔山文化研学中心建设工程(设计)(重新招标2)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03-330225-04-01-206241,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业主为宁波象城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象城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市涌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括:本项目投资估算7620.00万元,建设规模:扩建部分用地面积约为14000㎡,扩建部分总建筑面积约为130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6400㎡、地下建筑面积约为6600㎡,建设地点:丹城第四小学周边地块(海山路-塔山路)工程地块。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专项设计和二次深化设计)和现场指导、配合与监督工作(包括全部设计文件的汇总);上述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建筑、结构(含装配式模块化结构)、基坑围护、给排水、电气、暖通、建筑智能化、幕墙、泛光照明、人防(含技术及实施平战转换方案编制)、消防、综合管线、配套道路、配套管网、景观绿化、室内精装修设计、地下室BIM设计(L2级)、门窗幕墙设计、景观及楼栋标识标牌、人防标识设计、交通标示标牌、雨水回收设计、光伏设计、景观雕塑设计、车库美化方案设计、抗震支架设计、立体绿化、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海绵城市、以及配合施工单位竣工图绘制等,上述所有设计内容包含涉及到的所有设备在采购和安装施工阶段的深化设计及技术要求等技术文件(各专项分包设计单位须经业主方认可),不包括电力、通信、燃气的专项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4日17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2月12日09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象城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东街道象山河路663号(自主申报)
联系人:程波
联系电话:18758833233
招标代理:宁波市涌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迎恩路561号
联系人:赖敏丽
联系电话:13777032835
监管部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