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时间: | 2023-11-16 16:07:27 | 项目唯一标识: | A3302260300021864001 | ||||||||||||||||
项目名称: | 宁海县跃龙街道东海社区(西侧地块)给排水改造工程 | 项目编号: | A3302260300021864001 | ||||||||||||||||
标段名称: | 0 | 标段号: | * | ||||||||||||||||
交易地区: | 宁海县 | 项目类型: | 市政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公示期限: | 2099-01-01 00:00:00 | ||||||||||||||||
公告截止时间: | 2099-01-01 00:00:00 | 项目流程节点: | 补充公告(澄清或修改公告) | ||||||||||||||||
附件: | 代理机构: | * | |||||||||||||||||
交易甲方: | 宁海县排水有限公司 | ||||||||||||||||||
正文内容: | |||||||||||||||||||
宁海县跃龙街道东海社区(西侧地块) 给排水改造工程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公告02号
澄清、修改通知发至:各潜在投标单位:
兹通过本澄清、补充公告中的下列内容,对《宁海县跃龙街道东海社区(西侧地块)给排水改造工程》作出修改、补充。文件所作出修改、补充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其他条件和条款仍保持有效且不变。
1、招标文件第二章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条“投标保证金”对应“编列内容”内的第“2、形式”部分增加以下内容: ④担保保函 投标人可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担保保函。递交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保函生效时间为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担保保 函费用转账凭证的复印件应当编入投标文件中。 2、招标文件第二章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条“投标保证金”对应“编列内容”内的第“3、其他要求”部分增加以下内容: ④投标人不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投标保证保险、银行保函、担保保函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单或保函原件送递至招标人,递交时间以送达时间为准。 收件人:陈冬燕 地址:宁波中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968328873 3、时间安排表中部分时间调整如下:
招标人:宁海县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中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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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跃龙街道东海社区(西侧地块)给排水改造工程澄清修改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16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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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宁波市公共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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