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线索的通知 | |||
| |||
各市场主体: 为贯彻落实省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浙发改公管函〔2022〕210号)、《2022年宁波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甬政务办〔2022〕1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和评标专家行为,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征集我市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相关违法违规问题线索。 一、线索征集范围 2020年以来,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存在的以下问题: (一)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规避招标问题; (二)投标人之间、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问题; (三)以各种方式弄虚作假问题; (四)评标专家不客观、不公正履职问题; (五)不按规定签订合同问题; (六)其他相关问题。 二、提供线索注意事项 (一)提供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必须具署实名,材料尽量详尽并加盖公章(如有)。 (二)为保障征集工作有序开展,原则上只接受来信、电子邮件两种途径的问题线索。 三、线索征集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1月10日。 四、线索反映地址/渠道 来信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行政服务中心521室 收件人:宁波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中心 邮编:315042 电话:0574-87187749 电子邮件:gcztbxs@163.com 欢迎广大市场主体积极提供线索。对征集的问题线索我们将严格保密、认真核查、依法办理,切实保障各方主体的合法权利。
宁波市政务服务办公室 2022年6月17日
| |||
[附件下载]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