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宁波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资格审查办法和招标评标办法》修订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29 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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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政务办

各有关单位:

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等相关要求,我办拟对《宁波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资格审查办法和招标评标办法》(甬资交管办〔2021〕7号)进行修订完善。修订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

一、归并、拓宽工程建设项目范畴,轨道交通工程并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新增城管养护工程办法。

二、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进一步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条款,如取消投标前须完成系统录入、进浙备案要求等。

三、贯彻执行国家、省级有关规定,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办法的适用原则执行近期公布的浙江省相关规模标准。

四、按照公平、公正原则,促进招投标活动更加规范化、标准化,理清、完善荣誉评审标准等条款。

现将修订后的征求意见稿公开,请于5月29日前通过电子邮箱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至我办。

联系人:艾琪

联系电话:87187293

电子邮箱:176131785@qq.com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22年4月29日


附件1.宁波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资格审查办法和招标评标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宁波市公路水运工程投标资格审查办法和招标评标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3.宁波市水利水电工程投标资格审查办法和招标评标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4.宁波市工程建设重要设备、材料采购项目投标资格审查办法和招标评标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5.宁波市城市管理领域养护工程施工投标资格审查办法和招标评标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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