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医保推出兜底机制!适用这些人群
发布日期:2021-12-07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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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医保局

近日,市医保局推出三大举措健全“医疗救助”,形成兜底机制。来看详细内容↓

救助政策细分类

——住院医疗费用全额救助类:特困人员、孤儿、见义勇为者;

——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为70%,80000元封顶类:低保、低边、因病致贫、精简职工、三老人员、重点优抚、艾滋病机会感染、困难生活补贴残疾人。

——特病和重特大疾病门诊救助待遇视同住院,救助比例为70%,80000元封顶。

——普通疾病门诊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为70%且500元封顶。

——特殊医疗项目救助类:儿童先心病、白血病两病救助、生育、康复都给予一定补助。

高额医疗费用再化解

参保人员在一个年度内发生符合医疗救助范围的费用经医疗救助后,个人负担3万元以上部分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全额补助,3万元以下部分由个人负担。

王大伯参加本市居民医保且是低保,因患重特大疾病在本市住院共发生100万元医疗费,符合医疗救助范围的费用经医疗救助后,高额医疗费用化解前此次住院个人应负担 49083元,高额医疗费用化解后只需负担3万元,少支出19083元。

罕见病用药有保障

参保人员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罕见病药品费用:0-30万元,报销比例为80%;30-70万元,报销比例为90%;70万元以上费用,全额予以报销。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人员个人负担罕见病药品费用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全额负担。

李某小朋友患苯丙酮尿症,是本市低保人员。他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罕见病药品费用20万元,家庭不用负担,全额由政府给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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