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第三届“十佳以案释法典型案例”评选活动
发布日期:2020-10-23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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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政务办

 宁波市第三届“十佳以案释法典型案例”评选活动

为进一步推动以案释法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加强对优秀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的发布、传播和宣讲工作,充分展示各单位(部门)以案释法的优秀成果,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深化法治宁波建设的宣传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中办发〔2017〕31号),浙江省普法办《关于加强以案释法工作的意见》(浙普办〔2016〕21号)工作要求,《2020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甬普办〔2020〕2号)的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全市第三届“十佳以案释法典型案例”评选活动。

经市直单位推荐、评委会初评,现公布宁波市第三届“十佳以案释法典型案例”评选优秀候选案例39个(排序不分先后)。

投票时间

投票起止时间: 2020年10月23日9:00--29日21:00

评选活动按公众投票占50%,专家评审占50%的权重评选出“十佳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和提名奖获奖案例。

投票方法:

扫描下列二维码参与投票。


 

其中,我办入选案例为:11.采矿权出让合同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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