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单位、各区县(市)审改办: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按照《中共宁波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改革专项小组2018年工作计划的通知》(甬党改〔2018〕1号)工作要求,我市各有关部门认真按照“八统一”要求规范和统一事项受理标准,理顺审批流程,梳理出一批适宜通办的审批事项,现予以公布实施,请各地各部门按照“就近就便受理申请、审批权属不变、数据网上流转、批件快递送达”的原则理顺工作流程,完善配套制度,确保全城通办落到实处。
附件:宁波市第三批全城通办事项清单(155项)附件:宁波市第三批全城通办事项清单.xls
甬审改办[2018]3号关于公布第三批全城通办审批服务事项的通知.doc
宁波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