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便利企业群众办事,自2018年6月19日起,限购核查、公积金办理、社保办理等事项进驻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具体公告如下:
一、市房产市场管理中心原位于鄞州区河清南路26号市住建委大厦东侧裙楼一楼的购房家庭住房情况查询(限购核查)窗口迁至二楼G区不动产登记综合办理区G2002-G2005窗口;
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业务(现金缴款、开具转账支票的业务除外)在三楼F区社会民生事务区(二)F3025-F3027窗口增设专窗;
三、市人社局部分的社会保险事务(包括机关事业社保申报、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建筑工伤参保登记等)在三楼F区社会民生事务区(二)F3030-F3031窗口增设业务经办点;
四、市人才服务联盟的人才服务业务(包括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人才新政、服务联盟、国内证书鉴定、人事代理等)由二楼E区调整至F区社会民生事务区(二)F3028-F3029窗口。
中心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
服务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咨询电话:
1.房管中心业务:0574-89180573 0574-87185516
2.公积金中心业务:12329
3.社保业务: 0574-87187139 0574-87187156
4.人才服务业务:0574-87188834 0574-87188835
宁波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