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务院“放管服”和省政府“最多跑一次”最新改革要求,进一步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根据“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实际,市审管办会同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订了《民办学校正式设立证照“一事联办”标准及操作规程(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
有关意见和建议可在2018年1月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meiyu8877@163.com;联系人:段美玉;联系电话:13957836091。
附件:民办学校正式设立证照“一事联办”标准及操作规程(试行)20181128.doc
宁波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