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推进我市行政审批服务集成改革,我市积极试点和推进审批服务全城通办。按照“就近就便受理申请、审批权属不变、数据网上流转、批件快递送达”的原则,继8月份试行第一批事项后,梳理并形成了第二批全城通办事项清单(计206项),现将第一批、第二批全城通办事项一并公布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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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第二批全城通办事项清单(206项)
宁波市第一批全城通办事项清单(172项)
甬审改办[2017]3号 附件.xls
宁波市审改办
2017年10月30日